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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如何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 | | |
常德市外侨办 何汉元
因公出国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出国进行招商引资、参加会议、公务考察等活动。我市因公出国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有与“和谐”之音不相符的地方,需要改进。 一、因公出国要适当公开。因公出国在群众眼里也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和“和谐”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每年有多少人出国,花了多少钱出国,哪些人出国,出国干了些什么事,走什么渠道出国,用什么方法解决经费来源,出国回来后发挥了什么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应当写出书面报告,甚至写入单位和个人的年终总结。 二、因公出国要突出公务。群众总是怀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是不是在游山玩水、公费旅游,这也是与“和谐”有关的问题。一是要确立好出国执行公务的主题,这个主题可以由组团单位确定,也可以由外事部门来确定,比如到韩国考察“新村运动”,用以指导我国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因为韩国是“新村运动”的发源地,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有密切关系。再比如:到日本考察青少年教育,小小的日本八日市市几万人口,就有好几个专门的青少年教育训练基地(夏令营基地),而我们常德几百万人口却没有一个这样的基地,把孩子关在家里,不让参加户外活动,学习日本这方面经验对我国的青少年教育工作肯定有好处。只有有针对性的考察,才能学到真经,走马观花无异于游山玩水。二是要安排好出国执行公务的路线和日程。团组人员都想尽可能多地参加公务考查活动,但是出访国的旅游公司和中介机构却无力安排,有时安排半天的公务活动做做样子,有的甚至连半天也没有安排,这是一个一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现在很多旅游公司推出的公务考察线路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外事部门要研究摸索推出货真价实的公务考察线路,供组团单位选择参考。三是对公务考察的时间、地点做出硬性规定,每个团组十几天的出国考察至少要有30-50%的时间用于考察相关专业,没有实质性公务考察的团组,外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不予审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出国考察的质量。 三、因公出国要以工作为重。群众对哪些人经常出国也是很关注的,处置不公也会影响“和谐”。既不能把出国纯粹当成一种待遇,一味地照顾各方面的人,也不能形成谁搞得到钱谁就出国,谁有路子谁就出国的局面。一定要保证出国人员的80%以上完全是因为工作需要,同时要有意识地安排哪些对本市发展有重要作用、确实需要出国学习考察、而又没有办法解决经费的人员出国,建议这部分人的出国要提前写出报告,提前列入财政预算,使因公出国工作真正成为经济建设的必需,使有限的出国资源真正用到点子上。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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